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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AI答案

本文是小编为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撰写,不知道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可以选择协商或起诉两种方式处理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合同属于行政合同,所以,起诉处理的话属于行政诉讼。正常情况下在签完了拆迁安置合同以后,双方都应该按照拆迁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如果被拆迁户拒不履行拆迁安置合同,房子可能会被强拆。

一、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不履行拆迁安置合同申请强拆需准备哪些材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拆迁安置合同纠纷起诉后法院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拆房屋拆迁之前,征地主管部门会和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在拆迁安置合同当中写清楚了具体的补偿方案、搬迁期限等事项。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合同当中的相关条款有争议,在签字之前就应该问清楚,不能签字以后又不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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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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