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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为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业,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本文就针对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疫情期间单位社保减免会计分录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内容:
(1)社保减免主要三项:养老、工伤、失业;
(2)减免类型: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免(含湖北省大型企业),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2-4月减半征收;
(3)个人社保:疫情期间社保个人部分是需要交纳的,职工社保还是正常的,每月扣除,由于灵活就业员工不挂单位,资金上周转不灵,某些地方可以考虑疫情结束后3个内补办好,但是不可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