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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小编为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撰写,不知道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送达地址确认书包括:1、告知事项 2、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 3、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 4、送达情况 5、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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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化会规范送达程序,为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因此,小编今天为您带来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具体样式,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该样式的出台背景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专门设计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文书样式,作为邮寄送达方式的实施形式,并在该规定第三条明确要求: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该规定第四条要求: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二、具体模板
送达确认书 (模板)
(一)告知事项
1、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本确认书的内容保密。
2、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3、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证明自己在仲裁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当事人填写详细送达地址资料并签章后,须在开庭之日前(含当日)将本确认书交回或寄回,否则将视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相关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代收人:
电话(办公/住宅/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三)当事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在本案仲裁期间,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用人单位须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送达情况
(五)备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其中包括必须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以及当事人对以上事项的确认签字,并且附有送达情况和备注的内容,根据送达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希望以上模板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相信读者朋友经过小编一番耐心的解答已经对“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已经有较深的了解,若还存在疑惑可通过站内搜索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