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百科 > 民事诉讼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AI答案

本文是小编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撰写,不知道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的朋友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在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以后,当事人依然转移或损毁执行财产的,在工作人员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被执行人损毁公务证件,公务车辆,或造成执法人员受伤的相关情形。

一、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版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权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像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对于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这种做法,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当事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相信读者朋友经过小编一番耐心的解答已经对“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已经有较深的了解,若还存在疑惑可通过站内搜索找到答案。

责任编辑: 鲁达

1.内容基于多重复合算法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创作,旨在以深度学习研究为目的传播信息知识,内容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反馈举报请
2.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站点无毒无广告,请读者放心使用!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边界阅读